受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概况:
1、位于永昌县喇叭泉林场治沙站林地(林间间作经济作物)126亩约三年期租赁权。参考价:4.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2、位于永昌县林业科技试验示范生态园10座日光温室四年期租赁权。参考价:2万元/年,竞买保证金0.5万元。
3、位于永昌县六坝苗圃290亩苗圃地三年期租赁权。参考价:5.3万元/年,竞买保证金1万元。
二、预展时间及地点:即日起自行现场勘察
三、拍卖时间:2018年3月21日上午10时(星期三)
四、拍卖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永昌分中心开标厅
五、竞买登记及相关事项:
1.法律法规允许的法人、其他组织及自然人均可申请竞买。有意竞买者,于公告期内,法人及其他组织凭注册登记证、自然人凭身份证到我公司提交报名资料,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经审核合格后,向指定账户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帐截止时间为2018年3月20日17时),取得竞买资格。
2.特别申明:
(1)标的1的买受人须承担经营林地水电费用,承担外围林网和区内林网的灌水、除草、补植补栽管护工作,其中每年在外围林网灌水4次、区内林网的灌水6次、除草3次,苗木成活率须达到85%以上,同时承担水电费用。签订《林地租赁经营合同》前,须向喇叭泉林场预交标的租赁期间水电费用200元/亩。具体收费按喇叭泉林场统一标准执行,年终核算,多退少补。另须交纳林网灌水、除草、补植补栽管护履约保证金200元/亩。
(2)标的2的买受人须承担日光温室经济林经营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生产物资费、棚膜更换、棚架棉帘更换、机电设备的维修保养或更换等)。签订《日光温室租赁经营合同》前,另须向喇叭泉林场交纳租赁期间履约保证金5万元。
(3)标的3的买受人须承担六坝苗圃防护林带林木的抚育管护工作,其中每年在林带灌水4次,承担围栏、道路等基础设施(包括原有房屋)的管护工作,同时承担水电等相关费用并自行支付。签订《苗圃地租赁经营合同》前,另须向城郊林场交纳租赁期间履约保证金1万元。
具体情况详见《永昌县喇叭泉林场林地、日光温室及城郊林场苗圃地租赁权拍卖文件》。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919049012 李先生
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大厦8楼
公司网址:www.lzgp.com
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