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经陇西县人民政府批准,陇西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编号为2015-22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宗 地 编 号 |
宗地位置 |
宗地面积(亩) |
宗地 用途 |
宗地 性质 |
规划指标要求 |
出让 年限 (年) |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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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 密度 |
建筑 高度 |
绿地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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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22 |
城关高速公路引道东侧、规划西纬一路南侧、桥南家居市场北侧 |
236.76 |
仓储用地 |
出让 |
0.7-1.2 |
≥ 30% |
≤24米 |
≤20% |
50年 |
2300 |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注: 1、建设时必须符合陇西县城市总体规划。
2、受让人在竞得宗地后,自行到税务部门缴纳相关税费。
3、受让人在竞得宗地时必须在起始价基础上另外缴纳1%的失地农民保障基金。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月04日到陇西县国土资源局或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获取出让文件资料。
五、申请人可于2015年12月15日至2016年1月04日到陇西县国土资源局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4日17时整。
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15年1月4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出让方式:
符合竞买条件的申请人数超过二人(含二人)的,采取拍卖方式出让;只有一人的,采取挂牌方式出让。
七、出让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5日16时在陇西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
2、挂牌时间及地点:2016年1月5日09时至2016年1月15日16时在陇西县国土资源局五楼会议室挂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2、挂牌出让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3、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动以出让文件为准。
九、银行帐户与联系方式
开户单位:陇西县财政局
开户银行:甘肃陇西农村合作银行营业部
银行帐号:180030122000003845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31-8406221 15095359777
陇西县国土资源局
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