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自然资源告字〔2019〕0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经陇南市人民政府批准,陇南市自然资源局决定以公开方式出让GD(2019)-04号、GD(2019)-05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陇南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具体实施。现将有关出让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宗地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见下表)
宗地 编号 |
宗地 位置 |
供地条件 |
出让 面积 |
土地 用途 |
容积 率 |
建筑 密度 |
绿地 率 |
建筑限高 |
出让 年限 |
竞买 保证金 |
GD(2019) -04号 |
位于汉王新区橄榄小镇 (J区) |
详见《陇南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汉王片区B区、J区用地规划意见的函》文件要求。
|
94580平方米(141.87亩) |
旅游项目住宅用地 |
<3.0 |
<30% |
>30% |
80米 |
70年 |
38542.82万元 |
GD(2019) -05号 |
位于汉王新区橄榄小镇 (B区) |
67530.53平方米(101.30亩) |
旅游项目商服用地 |
<1.5 |
<45% |
>25% |
30米 |
40年 |
附加条件:出让的两宗地为橄榄小镇旅游项目建设用地的一部分。为确保项目建设、运营的整体性,要求该两宗地必须统一开发,竞买人必须严格按照出让文件的规定参与竞买。竞得人竞得本次出让土地后,需编制建设方案,经组织评审后提交市政府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工建设。
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编号:B0120190617000007
三、竞买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参加竞买:
1、已取得土地使用权,但未按法律法规规定或出让合同约定期限进行开发建设的(由不可抗力因素或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除外);
2、拖欠土地出让金尚未交清的;
3、其它有关规定不能参加的。
四、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为有底价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竞买申请和竞买保证金交纳
1、有意竞买者于2019年6月18日至2019年7月8日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书》及《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竞买申请确认表》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向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提出竞买申请,领取出让文件(领取地点:陇南市武都区东江新区泰和丽景大楼4楼401室)。
2、竞买者资格审查完毕后,符合条件的竞买者按出让文件的有关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8日下午17:00时(指银行交换到账时间)。符合条件的竞买者在竞买保证金到账后,方确定为竞买人,有资格参加竞买。竞买未成交者,竞买保证金在出让会后5个工作日内如数退还(不计利息)。
3、申请竞买人于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8日到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六、出让方式
本次出让通过资格审查的竞买人达到3家(含3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达不到3家的,流拍。若本次出让流拍,对两宗地组织第二次公开出让,竞买人达到3家(含3家)的,按拍卖方式出让;竞买人仍不足3家的,按挂牌方式出让。
七、出让时间及地点
拍卖时间:2019年7月10日9:00时
拍卖地点: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出让文件的领取
有意竞买者请于2019年6月18日起到陇南市自然资源局及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领取《陇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文件》(宗地编号:GD(2019)-04号、GD(2019)-05号)》。
九、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即日起申请人可自行现场踏勘地块,费用自理。
2、凡未缴清陇南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此前有不良记录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不得参与本次公开出让活动。
3、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4、申请人报名时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5、本公告出让宗地规划指标以相应宗地《规划条件通知书》为准,土地四至以相应《宗地图》为准。
6、本次公开出让文件规定的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十、联系方式
1、陇南市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杨瀚 联系电话:13993999519
2、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琼 联系电话:13993939496
特此公告
陇南市自然资源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