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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金昌市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 2016-02-17 点击:
  • 金土出让告字〔2015〕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法律法规,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公开拍卖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委托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组织实施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基本情况及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编号JCTD1509号,位于龙首新区上海路以西、南昌路以北,出让地块面积23265.69平方米(合34.9亩),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可用于企业、服务业等办公用地,以及经营性的办公场所用地(包括写字楼、商业性办公场所、金融活动场所等),兼容宾馆、酒店、餐饮服务等。主要规划设计条件:容积率≤3.0;建筑密度≤35%;绿地率≥25%,具体规划条件按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条件指标》执行。另外,需代征出让地块东侧和南侧绿化用地7060平方米(合10.6亩)。

    二、出让方式、年限

    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出让年限40年。

    三、竞买人资格和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 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8月4日17:00止(工作日)。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4日17:00(以实际到账为准)。

    2报名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受理窗口

    3、符合竞买资格的竞买人须在递交竞买申请书时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500万元。本次出让不接受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

    五、拍卖时间及地点

    1、拍卖时间:2015年8月6日(星期四)10:00时。

    2、拍卖地点: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交易2厅。

    六、拍卖出让文件的获取

    申请人可于2015年7月20日至2015年8月4日到报名地点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提交书面申请。经审查,申请竞买人具备申请条件、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后,确认其竞买资格。缴纳保证金的开户单位、开户行、账号如下:

    开户单位: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竞买保证金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金昌市金川支行

    账    号:104045796986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凡参加竞买者请于即日起在规定时间内,个人携带身份证,单位凭营业执照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明及委托书到报名地点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2、本次土地拍卖出让报名竞买人须达到2家以上(含2家)方可实施拍卖活动,不足2家则拍卖活动终止,已报名竞买人的竞买保证金予以退还(不计利息)。

    3、本次土地拍卖竞得人需向拍卖公司支付拍卖佣金,具体数额详见《金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

    4、本次出让地块东侧和南侧10.6亩绿化用地由竞得人代征,按每亩8.5万元另外承担代征绿化用地征转土地报批费用和征地补偿安置成本费用共计90.1万元,在出让地块成交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按规定时间及时足额缴付金昌市财政局。

    5、本次拍卖出让的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出让的详细情况,以《金昌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文件》为准。

    金昌市国土资源局和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八、联系方式

    1、金昌市国土资源局      

    电话:0935-8395867   贾晓娟   毛海英        

    2、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 0931-8457989   18693187889  董先生

     

                   金昌市国土资源局

                   兰州国际商品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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